1、选择基地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节约用地,不得占用或占用肥沃土地。
2、基地应符合科学实验工作要求,具备水源、能源、信息交流与合作条件,交通便利。
3、应满足建设用地、实验用地、绿化用地和环境净化的需要,并预留开发用地。
4、基地与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有关规定。
5、基地应避免噪音、振动、电磁干扰等污染源,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为了防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6、基地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火条件和措施。
第二,科学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标准
1、由标准单元组成的专用实验室的间距和深度应根据实验仪器设备的尺寸、安装、维护和维护要求确定。通风柜和试验台的布局应符合本标准的第4.2.4~4.2.第十一条的相应规定。
2、对具有温度和湿度控制要求的特殊实验室,应在施工和设计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3、生物培养室
4、生物培养室由前室、准备室、生物培养室和仪器消毒清洁室组成。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8㎡,前室应配备储物柜和换鞋柜,将家庭服装与工作服分开。
5、生物培养区由几个生物培养室组成,也可在入口处设置集中储物柜。
6、生物培养室应防止交叉感染。它应该布置在建筑物的末端,而不是打开外窗。当有外窗时,应制作双层封闭窗和遮阳百叶窗。
7、实心砖墙应设置在生物培养室或生物培养区和非生物培养区之间。密封玻璃隔墙应用于生物培养室的功能室之间。玻璃隔墙的骨架应由不易变形、耐清洗的材料制成。
8、推拉门应用于生物培养室、功能室玻璃隔墙。
9、生物学培养室应该预留器的位置。